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泛亚电竞的专项报告

 公司新闻     |      2023-04-18 09:06:13    |      小编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3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42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5,257,2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61,21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195,989.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53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184,355,620.70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9,000.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为9,133.11万元,多出的133.11万元系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制定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牡丹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个,其中计划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个,超募资金专项账户4个,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注: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9,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为9,133.11万元,多出的133.11万元系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益。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0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纳智能”)于 2023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纳智能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取消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下:

  (一)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3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田雅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2年3月29日至4月8日,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2022年4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年4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2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七)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八)2022年6月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九)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取消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届满12个月,且公司尚未明确拟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此预留权益已失效,故公司拟取消授予该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9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4万股,预留授予16万股。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合计1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74万股调整为73万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由16万股调整为17万股。本次拟取消授予全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授予数量为17万股泛亚电竞。

  公司本次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取消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规定继续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4月7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泛亚电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田雅雄先生、王晓佳先生、竺长安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于大永先生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390,000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39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512,0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9.62%。

  (2)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39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59,512,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33,902,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利润分配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毕之日止。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2023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除以自身财产提供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外,还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不超过6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大永、王兆杰、董君永、于华丽、陈朝晖回避表决。

  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届满12个月,且公司尚未明确拟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此预留权益已失效,故公司拟取消授予该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9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4万股,预留授予16万股。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合计1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74万股调整为73万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由16万股调整为17万股。本次拟取消授予全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授予数量为17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定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 17 日,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4月 7 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2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泛亚电竞激励管理办法》《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泛亚电竞、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截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0、11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3、上述议案6、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31131(信封请注明“瑞纳智能股东大会”字样)

  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须在2023年5月22日17时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股东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并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                   原因不能参加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926,553.3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3,414,027.42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341,402.7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556,974,038.2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81,244,935.8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的情形下,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为: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39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512,0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9.62%。

  (2)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39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转增59,512,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33,902,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结果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发展及分享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3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42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5,257,2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61,21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195,989.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53号)。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

  注: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9,000.00万元,截止泛亚电竞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为9,133.11万元,多出的133.11万元系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益。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1,819.6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5%,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尽管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元证券认为: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